关于调侯用神的论断
此表取自《穷通宝鉴》甲日干生
寅月:丙火为主,癸水为佐。
卯月:专用庚金,无庚用丙、丁。
辰月:用庚必须有丁,无庚用壬。
巳月:癸为主,次丁、庚。
午月:无癸用丁,木多者取庚。
未月:上半月用癸,下半月取庚、丁。
申月:先庚后丁、壬。
酉月:庚为主,丙、丁调候。
戌月:木多用庚,土多用甲。
亥月:用庚、丁、丙,木多用甲。
子月:丁先庚、丙后。
丑月:丁为必须,次庚丙,通寅巳佳。
乙日干生
寅月:丙为主,癸略取则足。
卯月:丙为主,癸略取则足。忌强金。
辰月:癸、丙,水强用戊。
巳月:专用癸水调候。
午月:上半月癸,下半月丙癸兼用。
未月:用癸,金水多取丙泄,己土制。
申月:有庚取丙克癸泄,取己土为佐。
酉月:上半月癸先丙,下丙先癸,丁。
戌月:先癸后辛。
亥月:专取丙用,水多兼用戊。
子月:专用丙火。
丑月:寒木专用丙火。
丙日干生
寅月:壬水为主,庚为佐。
辰月:专用壬水,土厚以甲为佐。
巳月:先壬,次庚、癸。
午月:用壬、庚,通申者佳。
未月:用壬、庚,通申者佳。
申月:用壬,水多取戊制。
酉月:四柱丙多,壬为奇,无壬用癸。
戌月:忌土厚,甲先壬后。
亥月:用甲、壬、庚、戊。
子月:用壬,水多以戊、己制。
丑月:用壬,土多取甲制。
丁日干生
寅月:用甲必须兼用庚金。
卯月:庚、乙,无乙用甲。
辰月:甲,木盛取庚,水众用戊。
巳月:用甲、庚,木多取庚先。
午月:用壬、庚、癸。
未月:甲、壬、庚,用甲不可缺庚。
申月:甲、庚、丙,有巳直取巳为用。
酉月:用甲、庚、丙、戊。
戌月:用甲、庚、丙、戊。
亥月:甲为主,庚为佐,戊、癸酌取。
子月:甲为主,庚为佐,戊、癸酌取。
丑月:甲为主,庚为佐,戊、癸酌取。
戊日干生
寅月:先丙次甲、癸,三者不可缺一。
卯月:先丙次甲、癸,三者不可缺一。
辰月:土正当令,先甲次丙、癸。
巳月:先甲次丙、癸。
午月:调候为上,先壬次甲、丙。
未月:癸水优先,次丙、甲。
申月:丙、癸、甲,土多用甲不可癸。
酉月:丙为主,癸为佐。
戌月:甲、丙、癸,有金局者,癸先。
亥月:甲、丙,二者不可缺一。
子月:丙为主,甲佐之。
丑月:丙为主,甲佐之。
己日干生
寅月:丙庚甲,若水成局,兼用戊土。
卯月:甲、丙、癸,忌甲己合土。
辰月:丙、癸、甲,土多甲优先。
巳月:癸为主,丙佐之。
午月:癸为主,丙佐之。
未月:癸为主,丙佐之。
申月:丙、癸,庚金当令,须丙火制。
酉月:丙、癸,酌取辛金。
戌月:甲、丙、癸,甲、丙用以扶抑。
亥月:丙、甲,水旺兼用戊。
子月:丙、甲,水旺兼用戊。
丑月:丙、甲,水旺兼用戊。
庚日干生
寅月:戊、甲、丙,火多用壬。
卯月:丁、甲、庚,无丁可取丙。
辰月:甲、丁,干火旺用壬,支用癸。
巳月:用壬、丙、丁、戊。
午月:壬、癸,火旺也可用戊、己。
未月:丁、甲,成土局则甲先丁后。
申月:丁、甲,专用丁,无甲可用乙。
酉月:丁、甲,支中略取丙火
戌月:甲、壬,用壬忌见己土。
亥月:用丁、丙。
子月:丁、甲、丙,丙不可缺。
丑月:丁、甲、丙,丙不可缺。
辛日干生
寅月:已优先,次壬、庚。
卯月:用壬、甲,忌丁透干。
辰月:壬、甲,若丙辛合,兼用丙。
巳月:壬、甲、癸,无戊为上格。
午月:壬、已、癸,壬不宜旺,忌丁。
未月:壬、庚、甲,忌土旺。
申月:壬为主,次甲、戊,不忌癸水。
酉月:壬,土盛甲先,金旺兼用丁。
戌月:壬、甲,畏火旺。
亥月:用壬、丙,金清水白之格。
子月:用丙,戊、壬、甲酌用。
丑月:用丙,戊、壬、己酌用。
壬日干生
寅月:庚、丙,比劫重戊为先。
卯月:戊为主,次辛、庚。
辰月:甲、庚,金多兼用丙。
巳月:用壬、辛、庚、癸。
午月:癸、庚、辛,忌丁透干。
未月:辛、甲,土多甲先辛后。
申月:戊、丁,二者必须有根。
酉月:用甲、癸,水只需一位。
戌月:甲、丙、戊,有合者,丙先甲。
亥月:戊、丙,木成局者,庚优先。
子月:戊、丙,二者不可缺一。
丑月:上半月丙先,下半月丁甲并用。
癸日干生
寅月:辛、丙,用庚者,须丙庚均势。
卯月:庚、辛、乙,有合庚则庚先。
辰月:上半月用丙,下半月辛甲并用。
巳月:辛,无辛用庚。
午月:庚、辛、癸,不可见强力之丁。
未月:庚、辛、癸,不可见强力之丁。
申月:用丁,成金局者,丁须有根。
酉月:辛、丙,二全者水暖金温。
戌月:辛、甲、癸、壬,忌土盛。
子月:庚、辛,水多用戊,金多取丁。
丑月:丙、丁,火成局,须庚辛。